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企改革

上海市国资改革四大原则六大目标

发布人:产权处 邱明军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10-08 15:30:16 | 打印本页

四大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            

二、切实把握和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和本质规律;

三、用于先行先试;

四、要承担社会责任

六大目标

一、经过3-5年的扎实推进,国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国资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在全市经济社会中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加快形成对内合作、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努力成为全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排头兵;

二、建成统筹协调分类监管的国资监管体系;

三、形成适应现代城市发展要求的国资布局;

四、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

五、打造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公众公司;

六、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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