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周冬雪,原长春星宇集团员工。2005年星宇集团国企改制,按改制文件:星宇集团改制后不存在了,星宇集团解除全体员工,给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补偿金,生活费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但我只收到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补偿金,生活费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至今没有给问问,致我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享受依法应享受的待遇。请求长春市国资委依法落实长春企业改革与经济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关于长春星宇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改革的批复》〔2005〕22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国资〔2005〕155号文督办落实,给付生活费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