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要闻

长春市国资委赴辽宁省和沈阳市国资委学习考察

发布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3-23 13:22:45 | 打印本页

为更好的履行出资人职能,推进长春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法治建设,3月18日,政策法规处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一行3人组成学习考察组,赴辽宁省和沈阳市国资委实地考察。

近年来,辽宁省和沈阳市在企业法治建设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特别是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创新突破,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总法律顾问队伍,形成了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有力推动了企业法治建设和国企国资改革发展。

考察组认真听取了辽宁省和沈阳市的经验介绍,并就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特别是总法律顾问的制度设计、队伍建设、实施推进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学习,拓宽了视野,明晰了思路,为加快推进我委出资企业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经营管理机制,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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