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监管

北京市属国企“考核”社会责任

发布人: | 来源:《首都建设报》 | 发布时间:2016-10-27 15:48:01 | 打印本页

为促进市属国企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近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市属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确定了五项基本原则:要求市属国企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承担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相结合,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与改善治理、加强管理相结合,与立足北京实际、行业特点和企业功能定位相结合。

《指导意见》提出了三个工作目标:到2020年,市属国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履行社会责任和发挥功能作用能力显著提高,企业影响力和带动力明显提升。

《指导意见》明确了市属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十项主要内容:服务首都发展,提升创新能力,保护生态环境,坚持提质增效,依法诚信经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海外履责,强化安全管理,关爱员工发展,参与社会公益。

《指导意见》制定了市属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五条具体措施:一是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正确理解和把握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落实机制、重点内容和实践方式,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战略规划、重大决策、生产经营和企业文化,形成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经营理念和价值观。二是加强社会责任实践。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供应链管理,融入国际化经营,融入企业各业务环节及各职能体系,实现负责任的经营管理。选择与企业经营活动最为相关、对利益相关方具有重大影响、对可持续发展有重大贡献的问题,作为社会责任核心议题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点。三是创新社会责任沟通方式。广泛运用新型媒体等手段,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传播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推广优秀社会责任实践。推动利益相关方参与企业有关重大决策和相关活动,提高运营透明度,增进社会对企业的了解和认识。四是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编制、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展示企业经营管理成果。结合行业特征与业务特点,不断提高报告披露信息的广度、深度。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组成部分,列入北京市国资委对企业董事会工作的评价范围。五是探索建立社会责任指标体系。探索研究建立符合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的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加强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的对标管理,探索社会责任绩效评价,不断提升社会责任绩效水平。

《指导意见》注重突出五个特点:一是坚决贯彻中央最新精神和习总书记最新要求,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促进市属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充分体现北京特色,要求市属国企社会责任工作要紧密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北京“四个中心”战略定位、促进疏解非首都功能及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等重大战略部署。三是要求因企制宜,坚持打基础、创特色、促提升相结合,既要求企业完善基础工作,又鼓励先行企业积极创新,探索社会责任核心议题。四是明晰市属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便于企业理解和把握。五是明确工作抓手,增强实效性,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为董事会工作报告的组成部分,列入北京市国资委对企业董事会工作的评价范围。

北京市国资委要求市属国企加大贯彻力度,加强履行社会责任组织领导,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对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履行社会责任制度保障,制定企业推动社会责任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完善工作程序,加强督导考核;提升履行社会责任工作能力,将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列入企业培训计划,提升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能力,提高履责水平,加强资源保障,保证必要投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