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作要闻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完成司法拍卖项目33项,成交1.5亿元

发布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9-06 17:00:00 | 打印本页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作为市中院指定的诉讼资产交易场所,自2011年11月启动司法拍卖业务以来,开设了专门司法拍卖服务窗口,综合业务部配备专业人员,对每个标的实行项目经理独立负责制,平时搞好与法院及拍卖公司沟通协调,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项目挂牌、受让登记、组织竞价等各环节的服务,并做好竞买人信息的保密工作,严格服务时限,严肃工作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公信的市场平台,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实际业务中,对每个司法拍卖项目,采取在中心网站、诉讼资产网、相应报纸上发布转让公告,短信平台向中心储备的投资人群体发送信息、合作平台重点推介等方式进行多渠道和最大限度的征集意向受让方,促进了项目的一次成交。由于诉讼资产作为特殊交易资产,大多情况较为复杂,给拍卖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对于一些未能一次成交的项目,及时配合法院进行相应处理,使司法拍卖工作有序进行。在整体宏观经济形式低迷的背景下,仍然使项目成交率大大提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2012年9月4日,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共受理司法拍卖项目82项(其中:已完成34项),应用互联网专用电子竞价系统实现成交22项,总成交金额1.5亿元,综合成交率64.7%。其中:一次成交的10项、再次降价成交的7项、第三次降价成交的5项,一次成交率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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