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长春市国资委召开出资企业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述职)专题会议,听取各出资企业监事会主席报告2015年监事会工作。市国资委副主任林立志同志到会听取汇报,并对各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逐一评价,充分肯定了各监事会的工作成效,分析了监事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勉励大家要继续保持高度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扎实工作,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做出新贡献。各出资企业监事会主席、市国资委相关处室处长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林立志副主任就下一步如何做好监事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适应改革形势,明确董事会职能定位。适应新形势,把保障各项改革举措规范有序实施、防范国有资产损失作为重要任务,准确把握出资人监督职能定位,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着重提升监事会监督的前瞻性、灵敏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强化监督理念,突出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国资委监管重点和阶段性关注事项为主线,结合监管企业以前年度易出现的重大问题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三、加大监督力度,促进成果运用。逐步建立监督检查成果利用的快速反馈机制,促进监督检查成果在国资委内部和相关部门的有效运用,形成 “报告、处理、落实、反馈”全过程监督。四、加快制度建设,规范履职行为。加快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使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内部工作交流协调机制,共享信息,统一规范。五、加强与企业互动,整合监督力量。加大与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的工作协同力度,探索整合企业监督力量,完善与市国资委职能处室的沟通联络机制。六、加强队伍建设,塑造良好形象。人员队伍强化责任,提升能力,努力培养严格的作风和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