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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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11-21 15:04:53 | 打印本页

11月18日上午,长春市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在长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双方正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长春市市长刘长龙与中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焦方正出席了签约仪式,副市长白绪贵、中石化集团总经济师雷典武分别致辞。

中石化集团是特大型国有石油化工企业,是全国最大的石油化工产品生产供应商,2016年世界500强企业排名列第4位,在资本、技术、管理、人才、资源和市场等方面都具有较强优势。此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中石化销售渠道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中石化将进入我市天然气终端销售市场,进行管网和油气站建设, 大力开发终端用户,实现上下游一体化。长春市支持中石化集团驻长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工作。完善成品油和天然气营销网络、建立联动机制、推动长春特色产品通过中石化易捷便利店走向全国,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副市长白绪贵在致辞中感谢中石化集团长期以来对长春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能源建设和产业协作方面的支持。他说,长春快速发展离不开能源要素的重要支撑,更离不开央企的积极参与。这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响应国家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大举措。长春将努力为中石化发展营造一流环境,创造最大便利。希望中石化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实现央企区域总部落地和参股地方企业进入终端市场双赢发展,打造央企与地方合作的典范,为长春发展振兴助力加油。

中石化集团感谢长春市委、市政府对驻长企业发展给予的支持帮助,并表示,融入地方、借势发展、合作共赢是中石化重要的发展理念,中石化将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在长投资,推进项目建设,完善销售网络,充分利用发展平台开展深度合作,做大做强驻长企业,努力保障长春能源需求,创新合作模式、拓展合作内容,为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市国资委承办此次签约活动,国资委主任董俊杰,长春天然气公司董事长李昌、长春燃气股份公司董事长张志超参加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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