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中共长春市纪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组在长春市国资委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全面部署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组组长刘彦伟、成员高长明、姜威、范鑫、市国资委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刘彦伟强调,本次检查工作是市纪委本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要充分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落实。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另外,本次检查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不力问题,持续传导压力、形成震慑,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市国资委主任黄永超代表班子成员发言,明确坚决按照中央、省、市各级纪委要求,严密配合检查组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压实责任,讲求实效,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