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国资委系统新《公司法》暨企业合规管理培训。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辛淑兰主持会议。委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市属企业分管法务工作负责人、法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市国资委法律顾问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李健伟律师、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关春艳律师分别就《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影响》及《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进行讲解。
会议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保持持续学习精神,掀起学好用好《公司法》热潮,注重把学习成效转化到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工作实践上来。同时,要牢固树立尊法守规底线意识,将合规管理与企业党纪学习教育、廉洁国企建设成果结合起来,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效融合,不断提升国资系统全员合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