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风采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5-02-25 18:26:00 | 打印本页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是长春市属大型国有企业,成立于1998年7月,注册资本金36.8629亿元,负责组织实施长春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合署办公的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注册资本金71.5亿元,公司总资产1190.5亿元。现有正式员工6545人。集团公司共设25个机构,其中包括13个职能部门,1个共享总部,3个事业总部及8个投资企业。现注册地址为长春市华庆路999号。
  自2000年3号线一期工程开工到2018年,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积极向国家申请并获批三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和一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批复里程235.1公里。截至目前,建成运营6条线路(1、2、3、4、6、8号线)、里程140.8公里。初步建立起“十字+环形”的轨道交通结构,日客流量约90万人,占长春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的33%,有效解决了居民长距离出行及局部地区交通拥堵问题。在建6个项目(3条主线:5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9号线一期,3条延伸线: 1号线南延、2号线东延、3号线南延)、里程94.3公里。轨道交通集团始终以打造精品工程、建设百年地铁为宗旨,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理念与方法落实到建设全过程中,严抓安全质量、保证工期进度。轨道交通工程多次荣获国家、省、市优质工程奖,其中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荣获国家鲁班奖。为解决东北冬季施工难题,轨道交通集团创新工艺工法,在国内首创车站预制装配式工法技术,并在轨道交通2号线袁家店站首次应用,该工法具有节能、环保、工期短的特点,得到业内专家的广泛认可,并已经推广到青岛、深圳等城市,荣获2023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在全力做好长春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同时,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经过25年的发展,从不足百人的企业发展壮大到现今拥有6000多名员工的企业集团,步入了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业务涉及轨道交通融资、建设、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广告、建安等多个领域。在国内率先建成了第一条真正意义上的轻轨线路。创造了“先轻轨、后地铁”“有序发展、量力而行”的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模式,得到了国家部委、业内专家和同行业单位的高度认可。获得了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人才集聚初见成效。结构日趋合理,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员工总数的42%,中高级职称615人,企业发展后劲和综合发展能力显著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线网日均客运量超过90万人次,承担全市公共交通客运量的33%。安全运营保持稳定,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发挥了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骨干作用。企业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逐步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获得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等3项国家标准化、体系化认证。轨道交通在全市中的窗口形象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随着长春市提速推进轨道交通项目建设,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连续4年投资额超过100亿元,2023年达到142亿元,积极引领了城市按规划意图集约发展,有效带动长春中心城区更新改造和新城发展;提高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以土地为核心的城市价值,加速沿线土地流转和变现,增加居民的财产价值,增强政府财力。预计到2027年末,本轮轨道交通建成后,长春市运营轨道交通线路将达到9条,运营总里程将达到235公里,车站数185个,其中换乘站26个,轨道交通运营网络基本形成,轨道交通占全方式出行比例将由现在的6%提高到18%,长春市将建立起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甚至为主体的公共交通体系,可以有效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居民出行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未来,轨道交通集团将继续以“引领城市发展,承载市民幸福,共创美好生活”为企业愿景,践行“责任为基、服务为本、安全为根、创新为源”的核心价值观,承担 “连通每一个梦想”的企业使命,不断开拓进取,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提升线网建设和运营组织水平,以持续改善乘客服务体验为目标,不断增强市民乘客出行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良好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价值与品质,助力城市形态更新,为长春市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贡献力量。

  初审:孟可桐   复审:陈琳   终审: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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