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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公告(第二批)

发布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7-13 15:02:00 | 打印本页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始创于1990年8月,是吉林省首家开发利用天然气的企业,吉林省内最大的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供应商,吉林省城市燃气协会理事长单位,长春百强企业。围绕天然气主业,设有综合能源、智慧能源、投资服务等三大板块,拥有全资子公司6家、合资公司3家、参股公司2家。现开展2023年度人员招聘,具体事宜如下。
  一、需求岗位
  为满足集团及各子(合资)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法务专员、工程管理专员、设备技术专员等24人,具体岗位分布、有关要求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代理招聘。
  三、应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将《应聘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资格证书等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247887609@qq.com。由代理公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通过审查的应聘者并电话通知进行后续流程(未通过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接到通知的应聘者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后续流程的,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试
  由代理公司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及面试,并将符合任职条件的优秀应聘者推荐为候选人,进行复试。参加复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无犯罪证明材料原件。
  (三)体检
  通过复试的应聘人员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其缺额按综合排名高低顺序递补。
  (四)考察
  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灵活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五)公示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将在集团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聘用手续,组织到岗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无前科劣迹,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只允许报名一个招聘岗位;
  (三)特殊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工作经验等要求;
  (四)联系方式:张女士18946740729;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六)本次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17:00止。

附件:附件:2023年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聘详情(第二批).xls

附件2: 应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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