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春市政府和吉林大学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精神,2011年12月16日,我委给各监管企业转发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与吉林大学深入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各监管企业认真学习并结合自身发展需求提出投资合资、资源转换、合作开发等方案和建议;凡与吉大有深入合作需求和意愿企业,请在十二月二十三日前将具体文字方案、合作意向书、建议说明并送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