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国资〔2016〕103号
长春市国资委关于切实做好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出资企业:
为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这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国庆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出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程,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周密部署,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
各出资企业要总结前阶段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做法,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和突出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改大演练专项整治行动,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国庆节前,要深入基层和一线进行一次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前期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是否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是否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实现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通过开展“回头看”,整治一批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管控措施
各出资企业要根据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管控措施。
(一)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的安全管理。各相关企业要继续加强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二)切实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和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各相关企业要严格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尤其要加强对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坍塌等事故防范工作的检查,加强对各类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查,落实节日期间施工的现场防范措施和监管力量,切实整改突出问题、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严禁违章作业以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施工等现象,确保工地安全受控。
(三)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对商场、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相关企业要对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及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认真检查,切实落实危险源辨识和警示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节日期间举办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的,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各相关企业要严防危化品泄露等有毒物质对水环境和城市供水的影响,严防道路施工及道路运输事故对城市供气的影响,扎实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预案,确保城市居民用水、用气安全。
(五)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出资企业要全面做好本企业内部防火防爆工作,认真开展消防隐患的自查自纠和日常巡检,及时更换过时或存在隐患的消防器材,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四、健全机制,加强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工作
各出资企业要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位。
2016年9月26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