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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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国资〔2019〕18号 长春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1-30 15:09:00 | 打印本页

各出资企业:

今年以来,国家、省、市相继召开安委会2019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视频会议。为深入贯彻各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和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各出资企业要迅速将相关会议精神传达到各基层单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上来。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查找“安全发展意识不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安全意识层层弱化,安全基础仍然薄弱”等问题,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按照会议明确的工作任务,切实把工作部署安排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出资企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结合“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冬季城市安全大整治”等活动,深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从严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狠抓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各出资企业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要突出抓好燃(煤)气、消防、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用设施、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整治,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此外,各出资企业要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排查,按照相关制度规范施工项目,在保证本企业不直接拖欠的情况下,履行监管职责,保证整个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出现拖欠现象。要认真落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解决对防范金融风险的模糊意识,逐层明晰压实责任,科学防控各类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附件:《安全生产简报》(2019年第6期)

 

 

   

                                                                                                    201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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