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谭志刚主任主持长春市法院涉讼资产进场交易启动仪式
市国资委贾贵春副主任在长春市法院涉讼资产进场交易启动仪式上讲话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蔡文凤副院长在长春市法院涉讼资产进场交易启动仪式上讲话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王学斯董事长在长春市法院涉讼资产进场交易启动仪式上致辞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万民等领导启动长春市法院涉讼资产进场交易
参加长春市法院涉讼资产进场交易启动仪式的领导
2011年11月24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涉讼资产进场交易启动仪式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隆重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万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华,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史继山,市政府副秘书长、国资委主任柳宝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军等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负责同志出席了启动仪式。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蔡文凤、市国资委副主任贾贵春分别在启动仪式上讲话,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王学斯董事长代表同业机构致辞。启动仪式由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主任谭志刚主持。
上午,参加仪式的领导共同启动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涉讼资产进场交易,观摩大厅里的电子大屏幕显示涉讼资产专用互联网电子竞价交易系统的交易情况,首个涉讼资产标的是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20号4门210室住宅,以37.7万元成交,比底价35万元增加2.7万元,增值7.71%。
从今天开始,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属基层法院的涉讼资产,将进入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通过专用互联网电子竞价交易系统公开拍卖。这标志着长春市中院涉讼资产交易,在我省率先进入专业化市场平台进行。这是市政法委、市纪检委推动司法拍卖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市中院推行阳光司法、预防腐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具体实践,同时,也是市政法委、市纪检委、市中院对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的信任和支持。
源头治腐 有效杜绝“暗箱”操作
以往涉讼资产拍卖弊病在于缺乏一个集中交易的第三方服务平台,信息发布渠道混乱,投资者无所适从。如今,涉讼资产进入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实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实现了司法委托与审判执行部门及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更大程度的分离,各环节相对独立并有专业的服务流程和管理制度,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外来因素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可有效杜绝“暗箱”操作,预防腐败。保障司法拍卖更加公开透明、公正规范,实现竞买人之间的平等、公平竞争。
专业平台 应用专门互联网电子竞价交易系统
通过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这一公信的市场平台进行广泛的信息发布,并应用专门的互联网电子竞价交易系统,可以最大限度的发现投资人、发现价格,进一步提高涉讼资产进场交易的成交率和增值率,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阳光司法 严格内控机制 确保司法拍卖有序进行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中院采取多种措施落实“阳光司法”,而司法拍卖是法院强制执行中的重要环节。为解决司法拍卖长期存在的竞争不充分、信息不公开、拍卖不透明等问题,市中院经过大量的探索和调研,实施了司法拍卖进入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采取电子竞价方式拍卖的改革,形成了法院、产权交易中心与拍卖机构三方制约的格局。
我市两级法院均设立了司法拍卖保证金专用账户,用于收取司法拍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并组织两级法院分别与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签订了《司法拍卖保证金管理工作合作协议》。
长春市中院出台的《关于开展司法拍卖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长春市中院及朝阳法院、南关法院、宽城法院、二道法院、绿园法院、双阳法院、经开法院、汽开法院、高新法院,保留价在10万元以上标的物的拍卖,榆树法院、德惠法院、农安法院、九台法院,保留价在100万元以上标的物的拍卖,均进入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拍卖。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以实际行动支持和推动全市司法拍卖改革
1.强化人员配备
设立专门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司法拍卖业务,配合司法部门,搞好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2.强化服务意识
开设“绿色通道”,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工作流程,优先安排竞价。
3.强化信息公开
利用中心网站和同业机构合作平台,以及国内主流媒体、金马甲、新浪产权频道等公开发布信息,通过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实现最大限度的发现投资人和发现价格,使变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公布竞价过程及竞价结果,接受监督。在与市纪委联网进行全程监控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与法院的联网。
4.强化阳光交易
做好“司法拍卖交易系统”专用硬件设施的维护和升级。利用现代交易手段,对司法拍卖项目做到规范操作,公开透明。
5.强化制度建设
制定《司法拍卖电子竞价规则》、《司法拍卖操作流程》等统一的专业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