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5月31日,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共同下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和《国有企业公司章程修改参考文本》。市国资委党委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注重实效,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确保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双提升。
市国资委党委及时召开专题议党会议,传达学习通知精神,研究部署落实措施。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分类推动办法,召开2次工作调度会,指导公交集团和欧亚集团,分别代表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在6月5日之前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为其他市属国有企业打出样子、作出表率。
在推进过程中,市国资委党委严把审核关、政策关、时限关,采取企业党委初审、党委工作部门再审、国资委党委终审“三级逐审”的办法,指导公交集团和欧亚集团,全面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目前,公交集团和欧亚集团的公司章程,已通过工商部门登记并生效。
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根据企业产权结构、党建进展情况,采取“一对一”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工作推进,确保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在9月底全部完成这项工作,正在混改的国有企业在年底前完成这项工作。与此同时,不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作为今年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使其成为“硬任务”,推进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