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国资〔2017〕43号
长春市国资委关于切实做好出资企业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出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近期对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出资企业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做出安排部署
各出资企业要深刻认识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立足做到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早启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亲自检查推动。要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任务要分解到现场,责任要落实到岗位和人员。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汛期历来是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管网等重点领域事故的易发时期。各出资企业要根据实际,结合《长春市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长国资〔2017〕28号)的要求,针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制定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消除因汛期到来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强化应急准备,做好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
各出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应急通讯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储备应急所需物资、装备。要强化应急响应,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第一时间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准备充足。要加强汛期防灾救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2017年4月6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