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知公告

长春市国资委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9-28 10:06:44 | 打印本页

各出资企业:

国庆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出资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特别要组织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问题。

二、突出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出资企业要准确把握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结合正在开展的“出重拳 强执法 促平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要认真开展消防隐患大检查,做好节日期间内部防火防爆工作,特别是人员密集的企业和对防火敏感度高的企业,要把防范火灾事故作为重点,严格进行管理;建筑施工企业要重点开展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严防坍塌、坠落、触电等事故发生;城市公交、轨道交通企业要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车辆配套设备设施安全大检查,确保城市交通运输安全;人员密集场所要对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及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认真检查,切实落实危险源辨识和警示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供水、供气、供热企业要严防有毒物质对城市供水的影响,严防道路施工及道路运输事故对城市供气的影响,严防管网断裂、渗漏对城市供热的影响,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巡查,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预案,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居民用水、用气、供热安全;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其他企业也要结合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控制事故发生。

要加强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安全保证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各出资企业要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大力营造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要加强重点人员安全教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特别是要针对客车驾驶、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温高压设备设施作业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专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规生产作业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和安全素质,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

各出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带班制度,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市国资委。

各出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安全生产的重点,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各出资企业于10月8日前,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国资委综合处。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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