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发文件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安全生产隐患大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06-14 14:00:00 | 打印本页

长国资[2013]51

各出资企业: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6月3日,德惠市米沙子镇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省、市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吸取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出资企业安全平稳发展。现将《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安全生产隐患大治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附:
 
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安全生产隐患大治理活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德惠市“6.03”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安全生产隐患大治理活动方案》的安排,市国资委决定在出资企业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安全生产隐患大治理活动(以下简称“大检查、大治理”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大检查、大治理”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中央、省市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近期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对出资企业进行彻底检查、全面治理,不断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出资企业安全生产上水平、上台阶,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出资企业生产安全。
    二、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治理的范围
本次“大检查、大治理”活动的范围是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大治理,必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二)检查治理的内容
    1.上级精神传达贯彻情况。各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2.重大活动组织情况。落实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开展生产经营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筑施工、燃气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及“强素质、强监管、压事故”专项行动等“三项行动”情况;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及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查找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尚未消除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五落实”情况;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源头治理、依法依规治理情况。
    3.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各出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帐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建设专项资金及安全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4.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加油站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道路交通:各出资企业生产经营用车及公交集团、轨道交通集团要结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年”,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检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地铁等承担市里重点工程建设的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老旧危房楼体隐患点除险加固情况;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以商场、商贸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车站等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燃气:对建设年代较久的管线实施风险评估,对压占燃气管线的建(构)筑物进行集中清理,对住户、瓶装燃气市场、各类工地、燃气加气站、燃气器具销售等场所动态监控等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情况。
    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情况,在用锅炉、电梯、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液化石油气、钢瓶等特种设备检测摸底情况。
    5.汛期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6.事故隐患处理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查处事故、追究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情况;对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情况及事故调查卷宗上报备案情况。
    三、方法步骤
    此次活动从6月10日开始,9月底结束。主要由各出资企业对所属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市国资委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隐患逐条整改到位。9月中旬,市国资委将配合市安委会督查组对重点地区开展抽查。在活动中,要搞好“三个结合”:
    1.企业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各出资企业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治理全面检查、抽查。
    2.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重点行业、领域、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3.推动整改与加强基础建设相结合。强化督查督办,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本次“大检查、大治理”活动市国资委成立以董俊杰主任任组长、欧阳丽宇副主任任副组长,委内及企业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大检查、大治理”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组,对出资企业开展“大检查、大治理”活动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抽查。市国资委综合处负责日常综合调度、督促指导。各出资企业要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层层分解,层层签订“军令状”,一级对一级负责。各企业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防死守、看紧盯住,亲自挂帅、亲自指挥、亲自动手。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要组织好分管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大检查、大治理”活动,深入查找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研究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出资企业党委在考核、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时,要把落实“一岗双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票否决”的内容。
    2.深入排查、边查边改。各出资企业要在前期开展“打非治违”和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对已排查出安全隐患的类别和易发、频发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要认真总结分析,明确本次活动要查找的重点部位和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各企业要依靠专业人员、技术骨干和经验丰富的老工人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认真梳理,归类汇总,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全部上报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特别重大安全隐患在及时上报市安委会备案的同时报国资委。要坚持“边检查边治理,以检查促治理”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督办、整改到位;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停产停业整顿。对各出资企业不自查、不整改、不上报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
    3.强化宣传、务求实效。出资企业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时公布“大检查、大治理”活动进展情况、通报正反典型,不断强化广大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要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从解决突出问题出发、从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出发,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统一起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大治理”活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4.畅通渠道、及时反馈。6月14日前,各出资企业要上报活动方案,并按照周报告的制度要求,于每周五下班前汇总报送“大检查、大治理”活动周信息。报送内容包括“大检查、大治理”活动进展情况、本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隐患“五落实”情况等内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每半月报送一次整改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报告,于9月25日前报送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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