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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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长春市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1-27 15:33:00 | 打印本页

  各出资企业:

  现将长春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长春市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长安委字〔2019〕30号)转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2019年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各出资企业要认真领会各级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和研判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逐级认真部署落实。要坚决客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重点领域,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出资企业要以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消防等领域为重点,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持边查边改,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做到发现隐患不留死角,整改问题不留情面,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项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压紧压实责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各出资企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责任、投入、管理、培训和应急措施“五到位”。要继续落实企业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等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巡视检查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闭合管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请各出资企业于12月3日前,将本企业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报市国资委综合协调处。电子邮箱:308174564@qq.com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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