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发文件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4-03 09:55:00 | 打印本页

  各处室:

  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处室要在清明节前对本处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各处室如有外出人员,出行前需检查自身健康,保证无患病风险;出行中避免到达高、中风险地区,同时要特别注意防疫安全,不要出入人流量大的场所,严格佩戴口罩、勤洗手,外出人员请于今日中午前将出行路线、目的地及时间报备办公室。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在岗在位,保障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值班人员并妥善处理

  三、各处室要加强对机密文件、印信、档案等重要文件的管理,要锁好封严,实行专人保管,严防失盗。强化对本处室办公室门锁、钥匙的管理,将门、窗锁好,严防被盗。

  四、各处室要加强用电管理,下班前关闭办公室内的一切用电设备,确保安全。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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