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发文件

关于做好劳动节期间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4-29 09:54:00 | 打印本页

  各处室:

  切实做好劳动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办公楼安全用电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处室要在劳动节前对本处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各处室如有外出人员,出行前需检查自身健康,保证无患病风险;出行中避免到达高、中风险地区、重点地区,同时要特别注意防疫安全,不要出入人流量大的场所,严格佩戴口罩、勤洗手,外出人员请于4月30日(星期四)中午前将出行路线、目的地及往返时间报备办公室。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在岗在位,保障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值班人员并妥善处理

  三、各处室要加强对机密文件、印信、档案等重要文件的管理,要锁好封严,实行专人保管,严防失盗。强化对本处室办公室门锁、钥匙的管理,将门、窗锁好,严防被盗。

  四、各处室要加强用电管理,下班前关闭办公室内的一切用电设备;避免在阳光直射区、窗边易淋雨区长期放置大功率用电设备、插线板、各类充电器等,防止因环境温度过高、设备老化发生危险。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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