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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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出资企业2021年秋冬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10-25 14:25:00 | 打印本页

各出资企业:

  秋冬两季气候寒冷、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多,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相对集中,商场市场、工厂企业等单位经营活动频繁,各类危险源剧增,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元宵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秋冬火灾防控工作。为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秋冬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现将《出资企业2021年秋冬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出资企业2021年秋冬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秋冬季节天气寒冷、风大物燥,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的季节,为切实加强秋冬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出资企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关于印发长春市2021年秋冬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1〕31号) 要求,集中开展秋冬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火灾,全力维护出资企业消防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秋冬火灾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以市国资委主任马国成为组长,副主任党晓群为副组长,各处处长为成员的市国资委秋冬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协调处,党晓群副主任为办公室主任,综合协调处处长彭磊石为副主任,具体负责秋冬火灾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和督查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报送工作信息等工作。各出资企业是秋冬火灾防控直接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督办,具体人员要严格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0月29日前)。各出资企业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议,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0月30日至2022年元宵节)。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各出资企业要严格落实工作任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8日)。各出资企业要对秋冬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改,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环节,及时化解消防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存放杂物,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组织人员开展对办公场所、生产场所、施工工地等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清理杂草、枯木等易燃物,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2.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要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对涉及燃气使用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燃气企业要以安全检修、检测为重点,深入开展燃气安全整治行动,加强站场、管道等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巡查与维护,严防各类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加快老旧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强入户安检和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老旧小区、餐饮场所的检查频次。

  3.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组织人员开展消防隐患排查,电气设备是否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是否存在可燃杂物,做好电气火灾防控工作。

  (二)提升消防安全素质。结合“119”宣传月活动,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将消防安全纳入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加强对生产领域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针对特种作业等重点人群,加强安全培训,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强化基础消防安全管理。要组织人员对楼梯间、通道、安全出口、生产车间等消防安全基础区域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夜间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前,要组织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安全生产等环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重点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五)提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要结合秋冬火灾防控特点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做好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火情隐患的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要落实必要的经费、装备和物资保障,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培训,提升应急能力。2021年11月20日前,各出资企业要对安全管理人员、车间负责人、安全员、值班人员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理清秋冬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火灾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二)集中自查,细化两类清单。2021年12月20日前,各出资企业要深入开展自查自改,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要照单整改、照单落实、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联合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各出资企业根据自查自改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组织联合检查,督促限期整改,做到全部清零销账。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出资企业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落实主体责任,把秋冬火灾防控纳入议事日程,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排除火灾隐患,杜绝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隐患排查。各出资企业要加大自身隐患排查力度,加强自我监督,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及时整改问题隐患。

  (三)坚持综合治理。各出资企业要把秋冬火灾防控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集中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四)按时上报信息。各出资企业要指定专人进行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上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2022年2月25日上报秋冬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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