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英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数据资源资产化的建议》的提案(第2025W2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深刻指出数据资产化对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核心作用,提出的“立足当期、着眼长远”两条路径,与我委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市属国企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战略方向高度契合。市国资委完全赞同提案观点,并将以数据资产入表为抓手,系统性推进国有企业数据资源化、资产化、价值化,助力企业打造数智化核心竞争力。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摸底调研。2024年8月15日,市国资委赴长天集团、长热集团、轨道集团、水务集团、公交集团5户监管企业就企业数据治理、数据资源和数据资产入表及数据价值化相关事宜行了摸底调研,遴选出1户信息化水平高、数据质量优的企业(轨道集团)作为数据资产入表试点先行企业。
(二)印发实施方案。2024年9月20日,市国资委制定下发了《监管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实施方案》,督促监管企业优化企业数据采集治理、加快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探索企业数据流通交易。
(三)强化培训提升。2024年10月22日,与市财政局和政数局联合举办了“2024年长春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和企业入表业务专题培训”,组织16户监管企业分管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信息化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共125人参加培训,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初步汇总统计。2025年1月我委结合各企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实际,对监管企业可入表数据进行初步统计,经统计数据资源包含:长天集团民用户一体化服务数据、水务集团营销综合管理数据、长热集团供热生产使用数据、供热集团供热用户消费数据等。
截止目前,试点先行企业轨道集团完成“2024年长春轨道交通网进出站客流”数据资产和“2024年长春轨道交通路网客运量”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入表金额87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将不断推进监管企业数据资产合规利用和规范管理。
(一)夯实数据资源管理基础。进一步加快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转型,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数据采集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提升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指导监管企业做好数据资产确认、确权、脱敏、评估等系列工作,进一步完善可入表数据梳理汇总,明确数据类别、规模及开发价值,为入表奠定基础。
(二)深化内部数据协同融合。要求各监管企业强化数据集中管理和优化配置,实现企业内部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汇聚治理和共享应用。健立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安全保护能力。探索业财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供应链、生产、销售等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自动对接。
(三)鼓励数据资产金融创新。支持企业创新开展数据资产作价入股、质押融资、数据信托和数据保险等业务,以股权化、证券化、产权化等多种方式运营数据资产,有效推动数据资产保值增值。
初审:彭程 复审:曲晓东 终审:辛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