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关人事管理

长春市国资委关于李新等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5-24 15:54:00 | 打印本页

 

长国资人字〔2016〕17号

 

长春市国资委关于李新等任免职的通知

 

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研究,提议:

李新任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免去付瑾担任的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印发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