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关人事管理

长春市国资委关于李新等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5-24 15:55:00 | 打印本页

 

长国资人字〔2016〕18号

 

长春市国资委关于李新等任免职的通知

 

长春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

李新任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免去张清富担任的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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