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信息公开办法
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年度公开报告
机构职能
部门职能
领导分工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监管企业
驻长中省直企事业单位
规划计划
机关人事管理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
责任清单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国有产权交易
政策法规
法律
国家法律规章
地方法律规章
政策解读
政务服务
国资监管
国企改革
党的建设
企业招聘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
机关人事管理
分享:
机关人事管理
关于李旭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11-24 16:24:00 |
打印本页
长国资党任字〔2017〕20号
委内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李旭同志任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2017年9月25 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信息公开办法
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年度公开报告
机构职能
部门职能
领导分工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监管企业
驻长中省直企事业单位
规划计划
机关人事管理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
责任清单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办法
公开指南
公开目录
公开申请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