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知公告

长春市国资委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8-01 15:23:33 | 打印本页

长国资〔2016〕88号

 

 

各出资企业:

当前,我市防汛抗洪形势十分严峻。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我市将有较明显的强降雨过程,造成城市内涝和洪涝灾害的风险增加,根据长春市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紧急通知》(长办发〔2016〕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长办发〔2016〕5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出资企业防汛抗洪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汛期企业安全生产

当前,我市正处于防汛抗洪的关键时期和紧要关头,各出资企业务必要清醒认识防汛抗洪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防汛抗洪工作。要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真正做到未雨绸缪,常备不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科学谨慎的工作态度,完善防汛预案,做好防汛、抗灾、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同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和各项防汛抗洪措施,确保企业安全度汛。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防汛抗洪措施

各出资企业要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紧急行动,不畏艰险,采取超常举措应对灾情,在特殊时期从大局出发,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切实发挥特殊作用,全力做好防汛防灾各项工作。具体做到“一个确保、二个密切关注、七个落实到位”,即:确保企业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生产活动正常运转;密切关注汛情、密切关注重点部位;责任人落实到位、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到位、预案编修到位、抢险队伍落实到位、物资准备落实到位、信息畅通落实到位、防汛值班落实到位。

三、加强值守,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出资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选派熟悉业务、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干部值班,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并做好记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向市委报送紧急信息工作的通知》(长办发〔2012〕42号)精神,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最迟不超过1小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送,同时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而后及时书面续报有关情况。

 

 

 

 

2016年7月26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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