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国资〔2017〕7号
长春市国资委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出资企业:
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一系列关于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欢度春节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
各出资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部位,消除管理盲区、堵塞管理漏洞。要组织专门检查督查组深入一线,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反复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整改,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深入排查整治,切实做好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工作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
(二)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相关企业要严防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要针对冬季天气和节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运营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确保运营安全有序。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管理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三)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要针对节日临近大型文化、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地下工程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要严格大型集会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四)突出抓好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涉及供水、供气、供暖相关企业,要在节前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修、检测,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严把关口,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各出资企业要严格春节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停产停工期间的看护守卫,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复产复工安全检查,严格履行复产复工程序,严防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对未经验收擅自复产复工、验收审查弄虚作假以及不负责任把关不严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四、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各出资企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强化应急协调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2017年1月17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印发